旧站入口 新闻热线 广告热线
首页 > > 酒泉新闻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5-27 08:58:15 阅读量:1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8日至1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2月20日,对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诚恳接受反馈意见,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坚决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目前,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1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0个,剩余5个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上有差距,环保工作主体责任、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学习内容,制定了《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2019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分别确定10个学习专题和8个学习专题。今年以来,共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7次、党员干部学习11次。二是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科学合理安排了2019年度污染减排项目,并及时组织项目前期环评技术论证,对重大项目每月调度一次,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发挥污染减排效益。三是针对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形成了涉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核查清单,每月上报省生态环境厅一次。四是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截至2019年4月,全市完成228台395.2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47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提标改造,年内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含工业锅炉)全面实现达标排放。五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和农村集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目前,7县市区建成9个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2)针对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大环保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强化各类议事机构在落实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类协调议事机构先后8次召开环境保护推进、协商等会议,专题研判、研究问题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实行工作问责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针对部分责任落实不到位、督查督导不力的县、市和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对问题整改缓慢的,启动三级约谈一次、二级约谈一次、一级约谈一次。三是按照《酒泉市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要求,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组建成立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能力建设。
  (3)针对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采取加强理论学习、严肃组织生活、严格组织纪律等形式,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利用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时机,围绕党内规章制度和中央及省、市领导讲话精神等组织学习14次,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和科室领导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二是加强沟通交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共谈心谈话35人次,通过谈心交流和工作沟通,形成了统一思想、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研究决策。今年所召开的18次党组会,在讨论研究年度工作安排、机构改革方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重要事项前,吃透政策、掌握实情、摸清底数,确保工作安排部署符合实际、措施可行。四是实行AB岗工作制,若有领导出差或离岗,及时由其他局领导补位,保证工作不受影响。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4)针对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发挥不充分,落实目标责任制存在“纵向紧、横向松”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市环委会办公室、市整改办统筹协调、统一调度的作用,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研判、半月一通报制度,对重大项目、重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进度缓慢,甚至应付整改、敷衍塞责的单位和责任人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二是按照《酒泉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对金塔县、玉门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综合督察,并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时对金塔县、玉门市环保不作为问题进行问责提出建议。三是组织各县市区修订完善了《自然保护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优化问题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四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酒泉市生态环保问题限期整改责任清单》,对全市各类未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市级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五是开展全市环保问题整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并由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0个部门组成3个工作专班分片驻点督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对标对表,强化措施落实、加快整改进度,及时组织验收销号。
  (5)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重点污染治理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的煤炭严格监管,定期抽检煤质,对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煤炭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二是加大肃州区东洞镇等11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至2018年底全部建成。2019年计划建成14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至目前,玉门市六墩镇、柳湖镇、独山子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验收,瓜州县瓜州镇、南岔镇、梁湖乡、七墩乡、河东镇、腰站子镇、三道沟镇相关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敦煌市郭家堡镇项目正在建设,肃北县马鬃山镇、金塔县鼎新镇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肃北县石包城乡正在进行项目前期论证。三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建设进度。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填埋场工程完成80%,修复治理工程地面拆除物完成90%,预计年底完工;瓜州白墩子金矿污染地块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11月底完成建设任务。四是加强对78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的建设、验收、调度管理和执法监管。至2018年底,55个工程项目中44个建成投运、10个在建、一个未开工的正在办理前期手续;22个管理减排项目和一个机动车减排项目已完成。五是依法对酒泉鑫晨光热组件制造项目进行查处,责令该公司及时报批环评文件。目前,该项目环评文件已审批,环保验收已完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关于环保执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6)针对执行新环保法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大环境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会议,制定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开展了2018—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冬防”宣传。二是积极组织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及省级、市级环境监察培训,充实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提升业务技能。三是按照《酒泉市2018年环境稽查工作计划》中的稽查比例要求,对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开展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实现了稽查两年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环境监察执法效能。四是不断加大对肃北、阿克塞两县的指导帮带力度,增强贯彻执行4个配套办法的能力。自巡察以来,肃北、阿克塞两县对10余起适用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的案件进行了查处,两县均实现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的案件“零突破”。今年1月—2月,查处案件14件,适用环境保护法4个配套办法的案件两起。
  (7)针对执法监管不主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环境执法监管“6﹢1”模式。自巡察以来,通过“双随机”检查和环保执法检查月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项目)270余家,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项目)80余家,已全部按程序交由所在地环保部门办理。全市环保系统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2件,罚款101.0445万元;涉嫌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两件;新发现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线索3个。二是建立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时限预警机制,指定专人时时监督微信办理平台、门户网站等投诉渠道,对已达到预警的信访案件及时交办查处。同时,严密监控环保舆情,及时妥善疏导民情。三是修订完善了酒泉市环境保护局《“12369”热线(来信、来访)办理流程图》等信访案件处理流程,确保各类信访案件规范妥善处理到位。
  (8)针对行政处罚决策不及时、工作效能低的问题。一是健全行政处罚审议程序,成立行政处罚案件预审小组,环境违法案件经预审小组充分讨论审议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二是建立案件包挂制度,按照查处分离的原则,指定专人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集体审议、告知、听证、处罚、执行到案件后督查、结案归档进行全过程跟踪,对每一个环节实行清单化、痕迹化管理,形成行政处罚案件由立案到结案的闭环监管模式。三是充分发挥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系统的作用,案件统一经系统办理,减少人为干预,确保各项行政处罚案件顺利办理。
  (9)针对存在执行政策“一刀切”的问题。一是印发了《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督促各县市区根据企业燃煤锅炉所处地理位置、吨位大小等实际情况,淘汰改造燃煤锅炉,坚决避免在工作中出现治理及执法“一刀切”的情况。二是积极与上级、同级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吃透摸清各类政策规定,防止执行政策法规出现偏差,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

二、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透彻的问题。
  (10)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了《2019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2019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和政治思想工作计划》,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定制度,促进学深学透学到位。今年以来,共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7次、党员干部职工学习11次。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定期研判、部署、督促各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加强对分管单位和科室的检查指导,亲自督办,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工作筹划部署,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局长座谈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议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等,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11)针对学用脱节,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三会一课”补学制度,各支部年内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各支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学习情况。二是制定《2019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了8个学习专题,并结合环保工作开展研讨交流,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年内组织开展4次以上专题研讨交流。三是针对监测站党支部部分党员学习笔记雷同的问题,专题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从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等4个方面分析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与党员“一对一”、面对面谈话12人次,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经常不深入的问题。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经常不深入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召开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三是升级改版局门户网站,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学习载体、弘扬社会正能量。指定专人对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集中审核,对网络上涉及环保的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回应群众投诉,管控负面信息,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三、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3)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谋划党建工作,组织制定了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局党总支工作安排,提出了“突出一条主线、狠抓六个重点、落实三项保障”的党建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为推动中心工作任务有效展开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二是局党组坚持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先后组织召开5次会议讨论党建工作,报请成立党总支,两名党组成员分别兼任党总支正副书记,健全完善局机关、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党支部,党的基层组织得到加强。三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四是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和抓党建组织评议考核办法,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治意识,用制度规范党建工作,明确由谁来抓、怎么抓、抓好的标准。
  (14)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虚化、形式化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基本制度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形成了党支部工作“9﹢1”基本制度体系,明确了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和对象范围,对年度党内活动的时间、次数及有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持续深入开展“科长领学”活动,扎实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党建工作活力。今年一季度开展了“党章、党性、党员”主题党课和廉政警示教育。三是各党支部针对部分党员工学矛盾处理得不好,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少的问题,拟定党员学习计分办法、补学办法、书记审学办法等,督促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和党支部党员“三评”等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员学习制度的落实。
  (15)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有好人主义的问题。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实行“四必谈”,坚持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每月至少谈心一次、与科室领导至少谈心一次,通过谈心交流和工作沟通,形成了团结协作、共同干事的工作氛围。二是严肃认真组织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采取“一对一”和集体座谈交流等方式,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共谈心谈话35人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对局党组班子建设中查找出的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9条,分解到领导和科室,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7.关于干部管理教育和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6)针对落实制度不严格,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现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修订了《干部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二是安排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工作在岗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抽查,每季度通报一次检查情况。三是认真落实领导约谈制度,实行谁分管谁负责,按季约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改正,防微杜渐。
  (17)针对存在人编分离、混编混岗的问题。一是根据《酒泉市机构改革方案》,起草了《酒泉市生态环境局‘三定’方案》,对职能职责进行了重新整合,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二是依据批复的“三定”方案启动内部机构改革,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调整配备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实行政事分开,人随事走,通过改革将混岗、借调问题全部消化。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8)针对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和培养关怀不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培训计划,在每年举办县(处)级、科级干部培训(轮训)时,加入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增强干部开展工作的综合能力。二是组织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城市蓝天保卫战强化督察、“清废行动”等专项行动和省厅组织的交叉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政治素质、综合素质和德、能、绩表现,重在选拔年轻干部,给年轻干部创造干事创业成才的平台,为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积蓄人才资源。四是关注关爱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继续组织现任干部职工和老干部进行体检。落实关心关爱老干部工作措施,为老干部订报纸、送有关党内政策的书籍,重大节日期间组织慰问老干部。五是在全系统开展争做“环保先锋”“执法尖兵”“监测能手”活动,共评选出23名先进个人,进一步提振了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四、作风建设方面
  8.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缺乏责任意识的问题。
  (19)针对环境保护工作调研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强重大决策调研,班子成员和科室在研究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建设项目和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时,由责任领导、科室先行调研,做到情况清、底子明,措施对策有针对性、操作性。二是围绕中心工作,今年局主要领导先后到瓜州县河东镇、腰站子镇和玉门市玉门镇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农村污水处理和集镇集中式处理设施设备投入及工艺情况。另外,分别对瓜州县宝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肃北县镁弘科技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及阿克塞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调研和督导检查。
  (20)针对调研报告质量不高,有应付交差思想的问题。一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质量。二是围绕污染防治问题整改、体制改革、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认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时报送上级。三是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进行定期调度的通知》,对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按月调度,及时掌握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9.关于工作作风转变行动缓慢的问题。
  (21)针对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抓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对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再学习、再教育、再动员、再部署,切实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针对查摆出的537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完善整改措施,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整改台账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各科室负责人的问题台账由分管领导把关,一般干部的整改台账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把关。至2018年底,53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结合今年的整治形式主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查摆整治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作风好转。
  (22)针对业务工作底数掌握不清的问题。一是加快“互联网﹢智慧环保”项目建设进度,建成了全市统一的环境信息数据中心和环境管理应用平台。二是通过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卫星遥感监测平台,整合现有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等环境管理系统,新建48个大气网格自动监测点。三是加强与发改、能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共享煤炭能源能耗基础数据;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保障煤炭行业合法合规运行,促进煤炭行业总量控制发展,准确掌握煤炭控制总量和煤炭消耗量数据。
  (23)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信访问题处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规范信访投诉处理程序,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担当意识,形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二是对2018年全年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再次梳理,2018年市本级共受理转办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244件,处理并答复1244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2019年1月—2月,共受理信访投诉案件12件,办结12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未发生因环境问题造成的集体或赴省、赴京上访事件。

五、纪律建设方面
  10.关于遵守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2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档案不完整、非税收入未在单位会计账簿中记账核算和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一是及时组织罚没款项等有非税收入的科室、单位,安排专人对近年来的非税收入进行清查,认真核对以往年度原始收费凭证,确保相关票据资料完整后整合装订,移交财务整理入档。二是严格落实财务规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罚没收入由专人同非税管理局核对收费情况后,交由财务计入会计账簿,并定期核对账务,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三是迅速整改问题,安排人员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增加189.84万元。
  (25)针对公用经费超支严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一是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务规定。二是经与财政部门沟通,对2016年市财政局下达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维护费68万元、环境监测业务经费40万元,明确了弥补环境监测公用经费支出的用途。2017年对涉及的同类项目进行合并,统一了支出项目名称。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科目,切实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1.关于项目资金支出不及时、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26)针对项目资金支出不及时、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一是采取领导包抓、重点督办等措施,及时开展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调度,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对已经完工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至2018年12月17日,2017年结转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三是深刻吸取问题教训,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2.关于违规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和排污费的问题。
  (27)针对违规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环境监测与评估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二是针对监测站违规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的问题,认真分析了原因,除从合同支付期未到、企业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委托开展监测等客观情况和原因中吸取教训外,主要从管理上查找主观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规范工作行为,防止问责问题发生。三是通过加强对政策规定的学习,提高企业类型判定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28)针对违规收取排污费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草拟了《酒泉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目前已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规性审核,通过审核后将提请市政府印发执行。三是因《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0月26日废止,全市不再核发甘肃省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8家企事业单位及未办理延续手续的7家企事业单位均属于不再核发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的范围,我局将加强关注,督促企业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时限内,按照原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9)针对个别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召开了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与县市区分局、局机关科室、下属单位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制度。一季度,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与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约谈两次,谈心谈话20余人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从源头上筑牢了思想防线。
  (30)针对廉政约谈记录不完整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年初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科室确定廉政约谈主题,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做到既有共性又有侧重,提高廉政约谈的质量和效果,并做好记录。二是统一印制廉政约谈记录表,确定专人负责并记录整理,确保廉政约谈按时开展,记录规范。

七、环保巡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4.关于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
  (31)针对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分类施策,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53个问题,已完成37个;14个保护区的4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5个;161个矿权退出60个,其他矿权退出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86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71个,正在整改15个。二是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采取“人盯人、人盯事”的办法,按照“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5.关于重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2)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着力’要求有差距涉及的生态保护问题’和‘环保问题较多、祁连山保护区环境破坏严重’”两个方面问题整改中,存在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统一监管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掌握精神要义,将思想认识转化为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动力。二是2019年2月以来,由两名局领导带队组成督查组,多次对各县市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按照《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和全省“绿盾2018”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3个整改推进组对自然保护区问题一月一督查,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33)针对省级督察反馈的53项问题中6项未落实整改要求的问题。大小苏干湖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范围和4址界定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复;阿克塞已争取红柳沟石棉矿区地质灾害及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500万元,可研报告编制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推进整改;肃州区中水回用项目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积极督促各县市区及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加油站双层罐改造任务,全市147座加油站改造完成81座;全市在建危废处置项目两个,建成后处置能力可达16万吨。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4)针对14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还有68个没有完成整改的问题。一是积极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分类别实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治清退工作,目前已全部撤销由我局审批的16个涉自然保护区探矿项目环评批复的行政许可。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文件精神,杜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产生。三是14个保护区4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5个,整改率94%。161个矿权退出60个,其他矿权退出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推进。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5)针对86个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仍有21个没有完成整改,重点“硬骨头”问题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问题。一是阿克塞县石棉矿区可研报告编制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积极争取了红柳沟石棉矿区地质灾害及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500万元,同时完成阿克塞县属5家石棉企业的采矿权转让合同签订。二是因肃北县工业园区、党城湾工业园区内企业数量过少,暂不具备建设及运行条件,暂缓修建。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积极督促工业园区内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全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实现现有工业园区入驻企业污水全部收集并达标排放。三是肃北县制定了《关于马鬃山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计划》,下发了《关于督促肃北县霍勒扎德盖北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60金矿加快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项目矿山修复治理进度。四是肃北县460金矿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经监测,肃北县460矿区土壤样品均在标准范围内。北东公司2017年4月已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460矿区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方案》,计划3年完成治理。经现场检查,至3月底,460矿区的190.5万吨尾渣,已处理约150万吨,剩余40万吨预计2019年底前处理完毕。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6)针对部分问题整改工作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对责任单位进行督办,督促其落实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二是对已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不出现恢复治理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三是瓜州县旱峡口地区铀矿普查、阿克塞风华矿业项目已完成矿坑填埋、垃圾清理工作,对地形地貌进行了恢复,已通过县级验收。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污染防治和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三大攻坚战和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把工作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不回避矛盾、不畏惧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37—2612107
       0937—2829817
  电子邮箱:jqshbj@126.com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邮编:735000

责任编辑:赵谨
关于我们
招聘信息
服务条款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办公
CopyRight 2010-2025 www.chinajiuqua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酒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备案号:陇ICP备11000709号-1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号:62120220005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