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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泉市委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5-11-09 10:31:10 阅读量:640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3月18日至6月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酒泉市进行了巡视。7月1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酒泉市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积极跟进,严格对照巡视组提出的相关要求及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中共酒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靠实整改责任,严肃认真地进行了集中整改。马光明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亲自组织研究,带头谋划部署,重点抓思想统一、抓责任分解、抓整改调度、抓督促落实。各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坚持立说立行、立查立改,按照分类推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关于在推动“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的落实上,还存在一些亟待重视解决的问题
   1.针对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市委提出市县乡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真功夫下在两个责任落实上。一是重申责任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认识;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分别从4个方面12个分项和5个方面15个分项,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责任再重申、任务再明确、措施再细化。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市委“工作落实年”重点工作督查内容,由市委常委带队,每季度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全市第一批1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已进行了“三述”,积极筹备开展第二批“三述”工作,以此强化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责任意识。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下发《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针对工作抓手还不够具体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深化风险防控。依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逐项靠实防控责任,逐条制定防控措施。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二是强化重点整治。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工程领域招投标、土地及矿产资源招拍挂、政府采购、专项和财政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和干部选拔任用6个高风险领域组成专项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4次“5 1”常态化监督检查。三是细化工作措施。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利用“制度 科技”手段,加大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民生资金和政务督查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六位一体”廉政教育培训、政治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
   3.针对基层纪检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加快内设机构改革。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市纪委内设机构由8个增至11个,纪律审查机构由5个增至8个,占机构总数的73%,人员编制由32名增至39名,纪律审查力量增至29名,占编制总数的74%。二是探索工作体制改革。按照“重点派驻、归口派出、点面结合、全面覆盖”的原则,对现有33个市直部门单位派驻出纪检组重新整合,组建纪检监察组,实现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对现有10个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和26个派驻出纪检组长,分别由市纪委相关部室进行联系协调,参与纪律审查等日常业务工作。三是指导基层机构改革。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的初步意见,力求各县(市、区)纪委监督办案内设机构和人员均达到80%以上。四是强化教育培训。派出34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外出培训,抽调12名纪检组长在市纪委以案代训,年内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切实提升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综合协调能力。五是严格纪律审查。积极探索“县案市审”工作模式,全面评审今年市、县查办的部分违纪案件,有针对性地通报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典型案例。
   (二)关于干部群众担心一些领域出问题的反映比较多的问题
   4.针对在矿产资源开发上,存在底数不清、乱挖滥采、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强化排查力量。成立全市矿产资源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并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二是务求排查实效。对照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清查表,对辖区内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进行了认真排查。市县两级设置的137个采矿权,没有发现违规出让、超越权限配置矿产资源的问题。三是严肃查处整改。对圈而不探长期未开展工作的31个探矿权,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采矿权越界开采、超规模开采、超范围开采的违法违规行为,逐一下发整改通知。四是提高监管透明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对本辖区内采矿权、探矿权基本信息及年检情况全部在国土资源门户网站登载,并在酒泉日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五是科学匹配新能源指标。新能源指标的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指标分配原则后,县(市、区)提出项目申请方案,市能源局汇总审查,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5.针对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还存在着漏洞和隐患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研究制定《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试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串通投标违规行为认定标准》,从制度设计上最大限度地规避招投标活动中发生围标、串标、陪标、暗箱操作等问题。二是依托省交易服务网站、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控系统三大平台,推进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信息化系统的“互联互通”工程,实现招投标项目网上登记、报名、发售标书、答疑,保证金在线收退,电子开评标,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公开、公正、透明。三是理顺管理体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构设置要求,正在研究制定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三)关于项目建设上存在违规建设及未批先建的问题
   6.针对个别项目违反建设规划,潜存着危险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市委提出市县两级政府要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带头依法办事。市政府组织力量,分别对7个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民生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风险、环境影响、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一是从严把关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重点把好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环境评价、安全消防、施工许可等重点审批环节,确保审批项目符合《规划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从源头上防止未批先建和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快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综合交通、供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及城镇风貌等12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实现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推进敦煌、玉门全国“多规合一”试点城市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可复制的经验,提升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综合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综合执法、联防联治、上下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建设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严肃查处,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国土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酒泉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细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增设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和新闻曝光台,完善违法建设投诉受理处理办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关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管上存在漏洞的问题
   7.针对在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上,存在挪用和对象确定不准确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市政府组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检查组,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四个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按时足额发放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对瓜州县、玉门市、敦煌市、肃北县4个县(市)2013年至2014年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没有按时发放到户的问题,责成相关县市政府按照当年改造计划,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二是规范管理和使用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对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4个县(市、区)的个别乡镇随意改变资金支付渠道的问题,责成相关县(市、区)严格按照“一申二评三核四批”确定补助对象,及时通过“一折通”发放到户,确保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准确无误,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三是严格按照补助标准拨付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2013年瓜州县梁湖乡、敦煌市月牙泉镇没有严格按政策补助标准发放资金,涉及农户98户。责成对涉及的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进一步进行核实,经公示无误后,按《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助标准发放。四是督促各县(市、区)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对2013、2014年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肃北县、阿克塞县、敦煌市6个县(市),责成根据当年危房改造计划任务,统一由县市财政局通过“一折通”发放到户。五是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户与实际补助对象相一致。对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个别申请补助的农户姓名与实际发放“一折通”户名不一致的328家农户,已对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花名册与银行流水清单逐户进行了核对,经核对申请人与“一折通”户名为同一家庭成员,资金发放无误,已由改造户签字确认。
   8.针对在低保对象的确定上,存在优亲厚友和领导打招呼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制定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清查整治。制定下发《酒泉市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查治理活动方案》,以清理整顿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为重点,对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清查整顿。摸排中查出村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8起,现已停发低保金,对经办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明确要求,切实加强督查指导。按照“六查四结合”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市、县、乡(街道)、社区逐级建立周报制度,设立信访举报电话87部,受理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全市受理信访举报案件2件,对1起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问题,已停发低保金,对1起隐瞒家庭实际收入的问题,如数追回发放的低保金39258元。三是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细化低保对象认定和困难家庭收入、财产核对办法,细化分类及补差标准的确定办法。着手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从低保对象认定、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等方面对低保工作加以规范。四是巩固成效,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制定出台《酒泉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在巩固低保专项清查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对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在内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及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推动工作落实的方式方法还需改进的问题
   9.针对会议多、文件多的状况没有根本性改变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及时召开市级四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的各项制度规定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严格规范各类会议。从会前审批、会中统筹、会后督查三个方面入手,着力精简和压缩会议数量。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制度,对全市性重要会议,一律报市委审批;市政府召开的会议集中到每月上旬前召开。合理把握会议召开的节奏和时机,能用视频电话会议召开的不集中到市上召开。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时长。精心制定会议筹备方案,对每一项议题和发言、汇报等议程,明确提出时间要求,能短则短、能减则减,能书面汇报的不安排专题发言,能一个领导传达学习的不安排其他领导。每次大会原则上只确定一个主题讲话,会议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三是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按会议要求和规定程序严格确定参会范围,与会议主题无关的单位和领导一律不参加会议。对时间相近、主题相近、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合并套开。四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加强对制发文件的规范性审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指导性不强的文件,一律不发;凡能由部门、单位单独或联合发文解决的事项一律由部门、单位自行制发,已经新闻报道的会议精神不再另行发文。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级会议同比下降10%,发文数量同比下降15%以上。
   10.针对抓主抓重还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更加突出科学统筹。强化落实市委“五做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实践性,在确定各阶段中心工作时,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和轻重缓急,根据不同情况,科学调度、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合理安排,尽量避免工作落实中时间过于紧张的问题。二是更加突出抓主抓重。市委在深刻分析和把握酒泉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突出抓好精准扶贫、项目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三件大事,并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和考核办法,通过事前调研、事中督查、事后验收等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防止淡化中心、偏离主题、顾此失彼和今天布置明天就要结果的现象发生。三是更加突出基层减负。市委及时成立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和纪律作风3个专项督查组,统一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的工作检查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督办检查外,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安排各类检查,纠正各类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
   11.针对经济指标的确定还不够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加强宏观政策研究,成立经济统计数据专项清查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开展专项检查,深入了解掌握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科学制定发展目标。二是完善经济发展考核指标体系,逐步降低GDP考核权重,注重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社会管理等指标的考核评价,形成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强对上衔接、对下指导,健全完善分析监测机制,强化经济运行调度,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加大指标数据核查力度,保证指标数据客观真实。四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适度超前、量力而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2.针对涉法涉诉上访多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清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清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专项清查治理的日常工作。二是压实信访案件办理责任。采取分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信访案件办理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到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省委巡视组交办的30件信访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案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责任人,16件普通信访案件已办结12件,14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三是部署开展专项清查治理。研究制订《酒泉市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清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部署了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清查治理活动,集中整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摸排梳理出的涉诉信访积案8件,逐一确定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办理。四是集中开展执行专项整治。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共清理查明有执行能力未执结案件425件,惩戒被执行人467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等犯罪案件22案21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件3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被执行人161案169人,已协查控制4案4人。
   (二)关于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深入扎实程度不够的问题
   13.针对市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的少了,尤其是深入乡镇、村社偏少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完善制度搞调研。制定出台《酒泉市贯彻<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车间、社区、村组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确保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年深入乡镇、村社等调研不少于90天,四大班子其他成员不少于60天。二是领导带头搞调研。市级四大班子领导多次深入乡镇、村组和社区,随机走进农户和居民家中进行调研,力求听真话、摸实情、谋实策。特别是市委书记马光明同志多次深入7个县(市、区),围绕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开展深度调研。市委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真感情用在精准扶贫上。7月份以来,市级领导累计开展调研60多次,提交调研报告40多份。三是注重实效搞调研,通过扎实深入调研,市委确定了精准扶贫、项目建设、“两个责任”落实3项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针对精准扶贫工作,市委提出了符合酒泉实际的“深化双联、精准帮扶、责任到人、限期脱贫”的工作思路和深化“六个精准”、紧盯“六个落实”、做到“六个统一”、突出“六个到位”的“四个六”的工作要求。针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办法。
  (三)关于不作为、慢作为反映还比较突出的问题
  14.针对一些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跑抓项目的积极性下降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市委提出市县两级领导干部要把真本事用在项目建设上。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力实施“3341”项目工程、“6873”交通突破行动,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有效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项目观摩总结会等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推进项目建设、精准扶贫和作风纪律建设等四个实施意见。三是及时传达学习全省重大项目观摩总结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全市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形势,对“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四是认真落实简政放权各项政策,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行重大项目网上受理和并联审批。五是推进“工作落实年”和“效能风暴”行动,建立重点工作按季督查制度,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庸懒散慢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15.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三个着力”的要求,认真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靠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引导全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着力解决德不配位、言论出格、失德失范等问题。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各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通过主题宣讲、专家解读、视频图片展示、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法规制度和重要论述,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知纪知规,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三是严格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在全市通报曝光26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8个单位19人违反会风会纪的问题。
   (四)关于统计数据存在高估和虚报的问题
   16.针对统计数据多年来一直绷得比较紧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市委提出市县两级政府要坚持实事求是,拧干水分的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对企业数据报送的指导,严肃查处和纠正统计上违反四条红线的行为。二是修订完善数据采集审核、质量审核评估、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加大对联网直报企业的数据查询力度,及时掌握企业数据波动原因和真实情况,为数据审核评估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各类报表均实行层层签字把关审核制度,加强指标间相互验证,确保统计调查数据真实合理。四是深入开展统计专项执法大检查和专业定期自查核实,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五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大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行风建设、统计干部交流力度,通过强化统计人员教育、职称考评、岗位练兵,不断提升统计队伍整体素质。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一)关于个别事项存在对决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7.针对决策落实中办法不多,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广泛征求大家意见不够,对不同意见考虑不够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贯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落实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制,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内容,在反复沟通、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市委常委会或全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明确“讲规矩、守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采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各项决策真正落到实处。至目前,市委书记马光明同志与各层次干部谈心谈话238次,五人小组其他成员与各级干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达到170次以上。三是广开言路科学决策谋划发展,对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关于干部选用和交流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平衡的问题
   18.针对干部选用节奏把握还不够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全面梳理分析问题。对换届以来市、县两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分年度、分阶段对7个县(市、区)和市直126个部门单位,分级建立了《酒泉市换届以来提拔调整干部分布情况明细表》,对市、县每批次提拔调整干部的数量、重点、频次、节奏进行了全面分析。二是科学规范动议程序。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基本遵循,研究提出了《酒泉市县处级干部人选动议酝酿办法》,对市管干部调整动议的“八种情形”、动议主体、动议程序、酝酿方式、工作纪律等作了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原则规定每次调整动议干部时间间隔一般应在2个月左右。三是夯实干部工作基础。对7个县(市、区)和市直126个部门单位空缺职位进行全面清理,对基层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实名推荐的126名干部进行登记入库,分4批对167名优秀年轻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委托省委组织部进行了核查,对90名基层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档案进行了预审核。四是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每批次干部调整后对空缺职位进行清理,对重要岗位及时建议市委进行补充,对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果断进行调整。
   19.针对干部交流的视野还不够宽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树立导向拓宽视野。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选人标准和倾向基层、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切实解决选人用人视野不宽的问题。二是综合研判聚焦视野。对7个县(市、区)、市直126个部门单位县级领导班子、915名县级干部逐个开展了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了市、县领导班子、县处级领导干部、年轻干部、“三方面”干部等6个综合研判报告和市级领导班子、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2个专题调研报告。三是加强储备放大视野。分类建立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动态管理的后备干部库。向省委组织部推荐45岁和40岁左右优秀干部25名,近期拟推荐任用干部252名、中期重点跟踪干部167名,远期储备培养干部47名,全部纳入后备干部库进行跟踪培养。四是注重基层校正视野。严格执行干部“逢提必下”制度,注重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不断扩大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干部的推荐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基层锻炼经历、边远地区工作、干部群众口碑好、学历较高的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和各领域干部,切实解决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五是改进考察扩大视野。推行差额推荐、差额酝酿、差额考察、差额比选制度,坚持从考察时间和考察方式两个方面入手,在经常性谈心谈话中近距离接触干部,拓宽干部考察考核的深度和渠道。六是扩大民主放开视野。在拟任人选提名过程中,坚持做到“三个必须”,即:党政正职人选必须经市委全委(扩大)会议推荐提名,副县级干部人选必须经基层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推荐人选必须实名推荐并与组织推荐相印证,未经推荐的不得作为酝酿提名人选。
   20.针对轮岗交流力度还比较小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全面清查摸底。市、县两级分别对2014年以来干部交流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区分必须交流干部、重点岗位交流干部、有计划交流干部3类,共清理出2015年必须交流县级干部29名、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87名、县(市、区)科级重点岗位干部44名,分别制定干部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分类建立干部交流清单和台账,分时段确定干部交流计划。二是多措并举推进。采取强制式交流、培养式交流、结构调整式交流、整顿式交流、回避式交流和轮岗式交流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目前,市管干部交流方案已初步确定,将于近期分3批集中进行交流;市直部门科级干部已交流68人,占年度交流计划的81%;县(市、区)科级重点岗位干部交流21人,占年度交流计划的48%。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和销号式跟踪落实干部交流工作机制,将干部交流工作列入组织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每年初清理交流干部名单,制定年度交流方案,阶段性进行督促检查通报,确保年底之前必须交流干部和重点岗位交流干部交流面达到95%以上,有计划交流干部交流面达到50%以上。

   四、其他方面
   (一)关于群众对一些污染环境反映比较大的问题
   21.针对酒泉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市政府对祁连药业、酒泉德源食品公司、市供排水总公司3家企业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正视问题,加快进度,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快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6年正式运行,彻底解决酒泉市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的问题。三是对祁连药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加大投入采购气浮设备,解决排放废水悬浮物和色度超标的问题。
   22.针对酒泉德源食品公司(原酒泉糖厂)排放的污水,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对德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确保德源公司在历史遗留的生产废水、污泥未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二是投资500余万元投资新建氧化塘废水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各项污染因子均达到《制糖工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三是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氧化塘污泥进行检测,铜、铬等重金属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四是委托酒泉工程勘察院对氧化塘周边地下水进行了污染调查,周边地区地下水水质全部达标。五是委托兰州丽天环境工程公司制定了氧化塘污泥处置方案,省环保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剩余污泥已全部处理完毕。
   23.针对监管体制不顺、责任不明、对污染企业底数不清、治理行动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制定下发了《酒泉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环保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的职责,将市、县的环境管理权限和范围进行了合理划分,理顺了部门职能关系和监管体制。二是摸清企业底数,进一步建立企业名录清单和主要排污企业名录清单,全面检查各类工业园区和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摸清了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源底数,并进行了集中整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专项执法检查。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继续抓好整改,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全面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促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单位:市委督查室,电话:0937—2682366
   邮政信箱: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735000
   电子邮箱:jqswdcs@163.com
          中共酒泉市委
          2015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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