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酒泉市委宣传部、酒泉市公安局、陕西秦乐传媒文化有限公司、甘肃秦乐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北京盛世艺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摄制的公安题材院线电影《我没有失踪》剧组,在酒泉市金塔县境内拍摄取景,并得到了金塔县委县政府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全力配合。
金塔县政府表示,希望以此剧拍摄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金塔的自然、人文和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提升金塔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金塔、走进金塔。
《我没有失踪》是近十年来第一部在酒泉取景拍摄的公安题材院线电影,对于展示当代人民警察精神风貌、优秀品质、价值追求具有很好宣传意义,对于传播酒泉文化、推动酒泉发展、助力酒泉创建全国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作为联合摄制单位,自签约以来酒泉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剧组拍摄取景,确保摄制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影片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开机筹备工作,因疫情原因,计划于8月底开机。本片角色众多,剧组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选演员,希望广大影视表演爱好者踊跃报名试镜。
报名地址:肃州区世纪大酒店505室,联系电话13126667001,1383070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