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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酒泉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时间:2023-01-13 11:36:03 阅读量:297

切实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酒泉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近日,记者从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积极应对省内疫情高发态势,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实际用药需求,甘肃省决定将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同步开展相关工作,将感冒止咳糖浆、风寒感冒颗粒、重感灵片、复方甘草含片等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支付报销,1月8日起执行至3月31日。

据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将26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措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冠肺炎用药需求。此次临时纳入医保范围的26个药品为麻杏止咳糖浆、感冒止咳糖浆、清热银花糖浆、氨咖黄敏胶囊、止咳祛痰糖浆、风寒感冒颗粒、风热感冒颗粒、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百部止咳颗粒、化痰平喘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小儿柴芩清解颗粒、清肺止咳丸、感冒止咳颗粒、复方咳喘胶囊、金参润喉合剂、感冒退热颗粒、独一味滴丸、感冒灵胶囊、复方氨酚烷胺片、重感灵片、复方甘草含片、酚氨咖敏片、土霉素片、麻杏止咳胶囊、热炎宁胶囊。

此外,酒泉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实施救治基金预拨、绿色通道开通、便民服务提质等一系列措施,切实为参保患者就医购药提供有力医疗保障。(酒泉融媒记者张 花 通讯员王雪平)

责任编辑: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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