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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酒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07 09:00:34 阅读量:35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2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防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防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学习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党组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不动摇,提前下发学习议程,明确学习内容,把党的最新理论及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文件精神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学习,将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国防、人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学习内容纳入集中学习范围进行领学。巡察反馈以来,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累计召开党组会议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4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11次。通过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的有效落实,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持续提高,推动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更加开阔,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人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人防法律法规政策、国防战备建设、应急支援保障等最新学习内容,不定时抽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适时组织随机提问,督促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干事本领,为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改革和中央、省、市人防战备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筑牢思想基础。三是着力抓好学用结合。聚焦人防主责主业,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把人防工作的最新提法、努力方向、目标成效及时转化为推动我市人防事业改革发展的思想动能,融合到年度工作要点中,指导我市人防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基层调研,深入研讨交流,找准工作重点,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贯彻落实办法,助力全市国防动员建设高质量发展。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快重点项目推进。一季度完成“730”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二季度向省国动办进行报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通过省国动办评审后,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移交市政府投资服务中心代建,全力以赴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二是协调解决县(市)项目进展缓慢难题。积极与县(市)政府进行沟通,传达人防战备建设任务相关文件精神,争取政府给予人防项目经费保障,督促未完成机动指挥所和卫星地面接收站的县(市)加快项目进度,对确因实际无法建设的县(市),协调省国动办同意暂缓建设。三是积极修订完善早期人口疏散方案。组织专业人员高标准完成《酒泉市人民防空方案》编修工作,《酒泉市人民防空方案》第二部分人民防空行动计划中已明确我市城市早期人口疏散计划和内容,现已将《酒泉市人民防空方案》上报市政府办进行审核。四是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对人防政务服务的14项可行权进行梳理,划分为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三个类别,进一步完善在线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优化了审批工作流程,人防可行权现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上进行查询和网上办理。五是落实政务大厅首席代表制度。选派单位干部进驻政务大厅担任首席代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首席代表和业务科室人员培训,着力提高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3.关于“履行职责职能还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和完善人防各类规划。按照省国动办要求,组织专家编制完成《酒泉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其中包含《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城市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目前已上报省国动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同时编制完成《酒泉市人民防空方案》,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二是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人防疏散方案。一季度向肃州区各社区、学校、企业、乡镇人防工作站下发《督办通知》,督促肃州区人防疏散机构制定疏散方案,对于已经制定的机构,按照《酒泉市人民防空方案》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对于没有制定的机构,督促尽快落实。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督与管理。一季度,由主要领导带队,先后赴兰州、天水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其人防工程管理办法和经验。对于重审批轻监管的不足环节,先后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对接,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坚持“应建尽建、以建为主”,要求地下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并强化人防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四是积极协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协调原酒泉市人防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办公室领导和工作人员与市住建局、市文旅局、肃州区政府办进行沟通对接,协助各责任单位完善综合训练基地(体育馆)项目资料,推动遗留问题彻底整改。五是加强基层人防工作监管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函告敦煌市人防办、瓜州县人防办严格落实《甘肃省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未及时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责任单位实施行政执法,限期完成催缴。对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缴易地建设费。对具备补建条件的,督促依法补建。六是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成立市人防办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向市本级20个人防工作站下发通知,督促肃州区各人防工作站开辟宣传橱窗刊载人防知识,利用多媒体播放人防知识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人防法律法规、救援技能、最新政策。七是强化日常演习演练,坚持每周五战备体能训练、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不间断,每月利用人防宣传教育体验馆向机关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免费进行科普人防知识,不断增强群众国防观念、战备意识及疏散避难技能。巡察反馈以来,累计接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参观8次258人次。教育引导和团结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民防空建设,不断提高人防工作效能。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学习。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靠实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始终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会议必学习、必研究,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内容。巡察反馈后,先后组织2次专题学习,党员干部层层签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守则,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政治鉴别力、判断力和执行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和主动权。二是从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关于开展年度保密工作检查相关要求,严格干部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使用纪律,加强对QQ群、微信群的管理,规范日常工作交流,确保涉密信息传递和网络空间安全,全面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成立市人防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靠实“四个责任”,定期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和党内通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原则,确保发布信息高质量、无差错。巡察反馈后,人防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4条,未出现因内容不符合要求被上级通报的情况。

5.关于“风险防范化解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重要经济目标应急预案。党组根据国家对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的相关要求和功能定位,组织研究本地区水电气热、交通运输、物资仓储、信息通信、国防科工、石油化工等重要经济目标的分类、分布情况,讨论新形势下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停滞不前的原因,出具情况说明及意见。及时与市发展改革委进行沟通,从重要经济目标建设项目立项时提出防护意见和要求,深入实地了解重要经济目标实情。督促中国联通酒泉市分公司、国网酒泉市供电公司按照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和要求,制定相应防护方案,定期开展防护训练演练,不断提高防空袭能力。二是加强人防工程风险隐患排查。2月底分别向肃州区长河汉庭住宅小区、太合坊住宅小区项目和玉门市玉泉家园小区项目开发建设企业下发《督办通知》,责令对其人防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安排工作人员加强早期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对结构使用年限到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实际掩蔽能力、无开发利用价值的工程进行混凝土填埋或临时封堵,对主体结构完好的工程,通过维修和更新防护设施设备进行开发利用,发挥其平战效益。对已出租的原人防办机关人员掩蔽部(阳关路4号)一楼门店加强场所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杜绝经营、仓储、住人“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三是着力解决重点岗位安全隐患。巡察反馈后,安排单位正式在编干部接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临聘人员工作,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安排两名党性觉悟高、工作细致的正式在编干部负责保密工作,进一步强化涉密安全风险防范。紧扣时间节点,组织编制了《酒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作风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科学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党组研究制定了《市人防办2023年度调研计划》,列出了调研重点,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小组,针对“只收不建”“人防建设任务指标完成率低”等问题,年内至少安排2批次对县(市)和市内重点建筑开发企业一线进行调研,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做好人防重点工作夯实基础,并要求调研工作结束后,及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人防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由各小组组长在党组会上进行专题汇报,形成能够真正为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好措施和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目前已形成上半年调研计划,于6月底完成上半年调研任务。二是开展干部作风教育整顿。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对干部在学习教育、制度执行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对个别违反纪律、作风不实的干部提出严肃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有效根治庸懒散慢、等靠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机关病”,形成讲实话、干实事、敢担当、言必行、行必果的良好氛围,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三是完善人防工程审批验收流程。党组主动与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局等业务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对接,召开协调会议,形成项目批复、检查、验收联审联验工作意见。在工程许可证办理阶段,参与自然资源局组织的联合技术指导会议,主动告知项目建设方在其项目建设中的人防建设标准和要求。在施工许可阶段,与住建局一起并联审批。在竣工验收阶段,参与住建局牵头进行联合验收,形成统一的查验意见,实现工作由被动监管、事后监管方式向主动监管、事前监管方式转变,有效预防了人防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或因缺乏监管导致质量问题的发生。四是规范公文审批制度。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文件、材料审签流程,压实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办公室等各方责任,做到内容审查和格式审查相兼顾,确保文件、材料质量过硬,狠刹照搬照抄、不合实际的文风。持续加强干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业指导性文件的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11次,业务技能培训2次,着力夯实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基础,确保单位文字材料水平有效提升。

7.关于“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各级下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长期过紧日子相关文件,增强干部职工节俭意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形成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务实节俭办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减少会议数量,简化会议程序,严控会议时间和规模,持续改进会风会纪。三是严格财务审核把关。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支出原则上只减不增,2023年一季度“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保持下降。

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财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帐,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一季度,按照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将2020年12月捐赠的5台电脑办理了报废手续,聘请第三方对办内资产开展了专项清理及盘活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三是认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成立了市人防办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国有固定资产和人防账户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理清账目、实物数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我办资产纳入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由国资局统一监管,定期计提折旧。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按照2023年度全市党建工作要点,制定了《市人防办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2023年度党建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精准精确精细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先后组织开展了“忆峥嵘岁月、强使命担当”参观民俗博物馆、“强国有我·请党放心·魅力酒泉·书香人防”演讲比赛、“巾帼心向党·健康长城行”活动、“跨区训练展风采、长城脚下练奇兵”跨区域战备训练演练等活动,丰富了“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度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分别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全面检视剖析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有序。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制定了《市人防办干部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市人防办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市人防办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岗位职责、上下班签到、外出报备、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等事项。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约谈等工作契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对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筑牢干部职工廉政“防火墙”,形成了思想教育、制度约束、警示震慑“三位一体”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的聚合效应。五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突出政治标准、夯实资格审查、细化发展流程、强化培养教育,不断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安排支部委员对支部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对2017年市人防办党支部接收1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未指派专人进行谈话的问题,认真反思、分析原因、堵塞漏洞,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效。六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报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同意,将1名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机关工委下达了发展党员计划,通过入党积极分子线上授课、线下培训等途径,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着力解决好思想入党问题。同时,安排党支部发展对象,完成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的“2023年度酒泉市直机关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指派2名政治素质过硬的中共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从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进行传帮带,确保发展对象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双合格。

10.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完善了《市人防办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职责、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制度、议事纪律,严格界定党组和行政会议各自决议事项,并根据会议性质分别明确了各自议事范围并分别记录,有力避免两会混开,重复学习、重复研究事项等情况的发生。党组书记要求各党组成员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不一末”制度,所有人防易地建设许可、设备采购安装、大额资金支付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执行议事决策规则,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形成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巡察反馈后,召开党组会议,第一时间通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参加,保证了议事的合规、合法。二是严格执行“三不一末”制度。组织党组成员、调研员认真学习“三不一末”制度及相关规定和办法,进一步细化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切实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和事项一律最后一个表态。三是规范会议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市人防办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程序,所有上会讨论议题须在会前交换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原则进行决策。对多次讨论研究未通过的议题,要及时形成意见作出结论,防止问题长期搁置。重新修订《市人防办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采购、大额资金支付等“三重一大”事项,坚决按照单位管理制度执行,从根本上保证财务支出事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会议记录按照结构完整、内容真实、表述准确的原则,确定专人进行记录。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市人防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监委会议精神、党风廉政相关要求、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内容,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是规范廉政约谈程序。严格按照党风廉政约谈通知要求组织干部约谈,做到有通知、有提纲、有记录、有整改,廉政约谈记录全部由被约谈人签字确认,做到资料规范齐全。四是全面梳理汇总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市人防办廉政风险点防控一览表》,按岗定责,严格区分廉政风险,重点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制定措施,并作出廉政承诺。细化防范措施,根据风险的不同类别,分类进行防范,现已完成三科室一中心15个风险点的排查梳理,对行政审批窗口、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风险点进行了调整。五是主动接受监督。在研究人防工程项目审批、设备采购安装、大额资金支付等“三重一大”事项前,提前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12.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完善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研究修订了《市人防办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市人防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在职干部工作岗位职责,做到严管和厚爱并举、激励和约束并重,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良好局面,促进工作沟通衔接,确保单位内部高效顺畅运行。二是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对重要资料进行清理登记,严把档案入档程序。档案管理员对入档重要资料逐项梳理并签字确认,文档管理员对不涉密的重要文件或重要决策记录进行扫描留存,确保重要资料不遗失。三是严格控制临时聘用人员数量。按照规定对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满不再进行使用,对3名临时性工作聘用人员进行了解聘。目前只保留单位自聘人员2名,使用人社局下达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1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酒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的意见》《酒泉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细则》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选人用人不任人唯亲,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增加额外任用条件,选拔过程中不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试用期满未征求纪委、信访和社区党组织意见的干部,重新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组织科级及以上干部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在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中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提出动议、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决定审批“六个程序”,做到执行程序一步不差、关键环节一个不少。对2019年7月涉及职级晋升的干部重新启动谈话调研推荐、会议研究和考察程序。对2020年6月新选拔任用的干部重新进行考察,再次进行等次评价,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公平公正。三是完善干部考察资料。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管理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审核把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所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所需各类表格,严格按照《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流程标准手册》进行填写,严禁私自制表,对新提拔干部任免所需各类表格要有考察组成员签字,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

14.关于“人防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指导。成立人防易地建设费清欠工作组,督促玉门市人防办加大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力度,严格履行人防行政执法程序,由专人负责催收,与当地人民法院加强配合,最大程度争取欠缴资金追回。二是严格执行人防相关政策。向玉门市人防办下发督办函,要求其严格落实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相关规定,对新建人防项目要准确分清建、缴区别,合理合规办理审批手续,杜绝此类遗留问题再发生。

下一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破解困扰和阻碍人防事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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