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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玉门市人民法院:防控不松懈 立案不止步
时间:2021-11-19 09:50:42 阅读量:487

本报玉门讯 近期,酒泉玉门市人民法院通过“云立案、云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诉讼服务“不打烊”。

11月8日,酒泉玉门市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收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张掖市高台县的李某,想通过网上立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7年10月,李某参加公司聚餐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应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等。今年8月,保险服务中心告知李某,因其所在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其工伤认定申请,李某提供的医疗费、交通费票据经审核不符合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故不予报销。

收到立案申请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快速审核立案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立即联系李某告知审核情况。

目前,在酒泉玉门市人民法院,民事纠纷案件和行政纠纷案件均可在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真正实现异地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姚俊丞)

责任编辑:赵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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