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新闻热线 广告热线
首页 > > 肃州区
肃州区坚决打赢全域无垃圾攻坚战
时间:2017-09-25 08:45:03 阅读量:457

 

全区动员 全民参与 共同行动 

坚决打赢全域无垃圾攻坚战

在省、市全域无垃圾推进会议召开后,肃州区立即行动,召开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成立肃州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全域无垃圾“1 8”行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治理工作各项任务。现将《肃州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整治占道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整治马路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物业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民参与专项行动方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宣传方案》公布如下,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同时,号召大家积极配合、广泛参与,用自己的双手共同建设幸福美丽新肃州。

     中共酒泉市肃州区委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5日

肃州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域无垃圾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特别是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根据省、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好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推进全域无垃圾治理,是落实中央及省、市要求,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推进全域无垃圾治理,是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推进全域无垃圾治理,是发展全域旅游、优化发展环境的首要条件;推进全域无垃圾治理,是提振精神、提升形象、检验干部能力的生动载体。

二、总体要求

  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三项原则”,处理好“五个关系”。

  三项原则:属地管理、全面推进;问题导向、集中突破;建章立制、常态长效。

  五个关系:“远”与“近”的关系;“城”与“乡”的关系;“土”与“洋”的关系;“表”与“里”的关系;“你”与“我”的关系。

三、工作目标

  从2017年到2020年,用3年时间在全区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1.2017年,机关单位、居民小区、街巷道路、河道水体、公路沿线、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厂矿企业、景区景点、集贸市场、乡镇街道、村组庭院、田间地头等范围内的陈年垃圾、渣土、废弃物得到全面清除,不文明行为基本消除,市容村貌明显改观,达到视野之内无垃圾。

  2.2018年—2019年,纵深推进全域无垃圾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探索组建区、乡、村三级保洁队伍,统筹解决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形成污水垃圾定点收集、分类转运、无害处理、协调运行的设施网络体系,完成老旧失管小区、城镇背街小巷修整改造,村庄柴草杂物、畜禽粪便乱堆乱放等顽疾得到有效治理,达到全域无垃圾的要求。

  3.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全民卫生素质有效提升,城乡居民生活习惯明显改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形成“卫生靠大家、人人讲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常态化、全员化、长效化,全面实现全域无垃圾,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大幅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环卫保洁水平

  1.加大城区环卫保洁力度。严格落实城区日常清扫保洁制度,加大干支道路、广场绿地、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力度,一级路面实行凌晨一大扫,全天候不间断保洁,保洁时间16小时以上,垃圾落地15分钟内得到清理。二级路面实行凌晨一大扫,全天候保洁,保洁时间12小时以上,垃圾落地15分钟内得到清理,路面与绿化区域保洁实行统一时间、统一标准,实现路面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加强城区垃圾清运管理,合理安排收集时间,增加清运次数。加快环卫一体化改革进程,探索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参与环卫保洁,大力提升环卫保洁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社区办

  2.配备城乡垃圾收集设施。对现有破旧垃圾斗、垃圾箱等设施进行更换维护,根据城区清扫面积需要,在城区增配机械式垃圾清(洗)扫、分类和集中收集等设备,新建8个—10个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及垃圾中转站,对已有收集容器进行密闭化改造。在城郊乡镇全部配齐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固定、环保的垃圾收集转运点;其他乡镇均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设施和收集点。到2018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座垃圾收集站、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每个居民点至少配备1个垃圾斗,每户门前配备1个垃圾桶。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社区办、各乡镇

  3.完善垃圾运输处理体系。距离垃圾填埋处理场较近的西峰、果园、泉湖等6乡镇、村庄的垃圾,采取区级统一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离垃圾填埋处理场较远的中北部和沿山乡镇、村庄的垃圾,选择“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且交通极为不便村庄的垃圾,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或“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的模式,推动实现城乡垃圾收集运输、集中处理全覆盖。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社区办、各乡镇

  4.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制定出台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从简单易行的干湿“两分法”入手,逐步推行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法”,逐步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实现垃圾处理源头减量。制定居民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采取堆肥等方式,实现生活自然生态循环。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社区办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社区

  (二)全面整治市容市貌

  1.整治占道经营。按照“还路于民、入室经营”的要求,以老城区四条大街和新城区主干道路为重点,辐射延伸至老城区环路内外的各条主次街道,依法整治各类挤占人行道开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占道加工、占道维修、占道经营、占道洗车等违规行为,重点整治西环南路销售电动车、建设路木材加工、园林路汽摩修理、富康路店外餐饮、小区门口摆摊成市等占道经营行为,切实减少城区路面垃圾。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食药局、各社区

  2.整治马路市场。坚持“疏堵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实施十大专业市场建设。优化布局便民蔬菜市场,加快辰润园、有恒巷、仁和家园、航天家园等蔬菜市场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合理设置农民自产菜销售点,力争2018年前建成3个—5个农民自产菜销售临时市场。切实加强市场管理,严肃查处以街为市等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金泉路、北新街、苜场沟、铁人路南段等马路市场,实现城区各街道无占路摆卖行为,确保街区畅通、整洁。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乔天举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区住建局、相关社区

  3.整治乱停乱放。按照“大交通、大管理”的要求,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坚持上街巡查,监督各类车辆按规定区域停放、按指定位置停放,坚决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坚决整治不按规定区域在人行道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行为,重点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问题,切实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为群众创造便捷高效、规范安全的出行环境。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生铭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

  4.整治违法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重点查处违建案。坚决遏制西峰寺5组、西峰寺6组、东关村、中深沟村等难点区域违建势头,下大力气消除城中村违法增建、扩建、加层建筑。查处泉湖镇泉湖村、水磨沟村、果园镇高闸沟等在农业用地上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修建的违法建筑物以及在文物保护修建的各类违法建筑物。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各社区

  5.整治广告牌匾。要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材料,统一审批,力求使所有街区建筑广告牌匾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配套、相协调,切实解决商业广告中存在的格调低下、内容粗俗、粗制滥造、虚假误导等问题。坚决打击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对昼伏夜出、肆意喷涂办证电话号码、乱贴小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集中利用1个月进行彻底查处、整治、消除。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

  6.打造精品街区。按照“突出文化、注重特色、优化美化”的思路,集中利用3年时间,从绿化美化亮化、广告牌匾统一、经营管理规范、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等方面入手,在城区创建5个—8个无垃圾、秩序井然的精品街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域无垃圾工作开展。从环境改善、卫生管理、氛围营造等方面入手,重点对汉唐美食街、欧洲苑餐饮街、北市街餐饮街、水磨沟餐饮街等餐饮街进行重点整治、规范提升,着力将其创建为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特色明显的特色餐饮街区。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杨界德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

  (三)规范物业服务管理

  1.治理楼院小区脏乱差。督促各物业企业履行服务承诺,配齐固定保洁员队伍,每天定时开展小区楼院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设立固定封闭式垃圾收集点,定时清运楼院小区垃圾。组织开展楼道卫生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楼道杂物及“小广告”等。持续开展小区卫生死角清理等工作,对车棚、地下室等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治理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行为,彻底整治脏乱差,确保楼院小区无垃圾、干净有序。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杨界德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社区办、各社区

  2.治理楼院小区乱搭建。对各楼院小区居民占用公共空间进行乱搭乱建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物业管理小区由各物业企业负责,张贴温馨提示,动员居民自觉拆除,对限期不拆除的组织力量进行清理拆除,腾让公共空间。散居楼院小组由各自管委员会负责,动员居民限期自觉拆除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物体,及时清理乱堆杂物、陈年垃圾。坚决查处在居民楼顶、屋顶圈养动物行为。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杨界德

  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各社区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区住建局

  3.治理物业服务标准低。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多层级监管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职能,督促小区物业企业配齐人员、统一着装,配齐设备、保障完好,完善制度、建立机制,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全部实行人员上班、值守值班、保安巡逻等制度,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督促物业企业按服务合同、服务标准开展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小区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卫生干净、安全有序。动员广大居民及时缴纳物业费,建立物业服务、人人参与、共享共建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杨界德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社区办、各社区

  4.治理物业监管不到位。制定《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全面加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开展物业服务管理提升行动,切实发挥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居民等监督作用,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全力督促其履行职责、兑现承诺。进一步理顺价格管理体制,妥善解决物业、停车等费用收缴方面的矛盾。同时,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和信用等级评价机制,综合有关部门、社区、楼院、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评价,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进行量化考评,根据考评标准落实强制退出机制。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杨界德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5.创建精品楼院小区。将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向楼院延伸、向单元楼道延伸、向家庭延伸,把精品楼院创建与全域无垃圾行动有效对接。到2017年底,每个社区建成2个以上各具特色的精品楼院,基本实现所有小区楼院无垃圾。从2018年起,每年按20%递增,到2020年精品楼院创建数达60%以上,力争实现所有小区楼院绿、美、净、亮,单元楼道整洁有序,小区楼院无垃圾、面貌焕然一新。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杨界德

  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各社区

  (四)综合整治农村环境

  1.持续整治提升村容村貌。按照“三治一建”思路,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行动,着力治脏、治乱、治污,建立长效机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每年抓建一批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示范点,持续推进镇容镇貌、村容村貌整治。将农村全域无垃圾治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快农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习惯转变,从源头上减少农村垃圾产生。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力度,广泛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村庄周围、田头地埂开展造林绿化,改善村组环境。积极推行“三长联治、五户联管”制度,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管理。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祥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各乡镇

  2.大力整治农户庭院卫生。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由公共区域向房前屋后延伸,由室外向室内延伸,由院落向窗台、锅台、灶台延伸。按照“五净五无”(即居室净、厨房净、禽舍净、厕所净、院落净,无柴草乱垛、无粪土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排、无禽畜散乱)的标准,广泛开展农户庭院环境卫生大整治、大评比活动,实现宅院物料工具堆放有序,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庭院环境整洁有序。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引导规范群众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置行为,逐步转变生活习惯、提升卫生素质。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祥

  责任单位:各乡镇

  3.集中清理乡村陈年垃圾。对乡镇镇区范围内集镇、街道、公路两侧及沟壑、渠系的陈年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采取疏堵结合措施,严查建筑垃圾下乡偷倒行为。对农村尤其是集镇区域内私搭乱建的违规设施和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查处。全面清除村组残垣断壁,清理村内粪堆、柴堆、土堆、草料堆和沙石砖块等,做到堆放整齐有序,不挡道、不碍眼。对街道沿线、村庄周围的墙体广告和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清理美化。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祥

  责任单位:各乡镇

  4.大力推行生态环保养殖。把发展养殖与村庄整治结合起来,合理规划集中养殖区和养殖圈舍,坚持按照人畜分离的原则支持农户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依托规模化养殖小区或企业,加大畜禽粪便资源化、能源化、肥料化利用力度,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引导农户和引进企业对禽畜粪便进行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对分散养殖产生的畜禽粪便,及时还田利用,逐步走生态养殖的路子。2019年底,农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张武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各乡镇

  5.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对乱烧秸秆、乱倒尾菜行为的监管,探索引进农村秸秆深加工项目,推广使用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秸秆尾菜利用技术,引导农户科学高效处理秸秆尾菜。2019年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加大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力度,收集处理废旧地膜、棚膜、果实套袋、果树枝条等,开展废旧农膜、棚膜“以旧换新”,扶持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建设,加快推进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2019年底,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按照权属确定专人,做好防风林带、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农户林地的垃圾清理。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张武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区环保局

  (五)夯实农村基础设施

  1.加快生产生活设施配建。加大农村畅通工程实施力度,积极推进通村道路建设,3年内自然村村内主要道路实现100%硬化。加快村组农户居民点背侧道路硬化整治工作,实现道路通达便捷、堆放整齐美观。加快农村灌溉渠系建设进度,大力争取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和土地整理项目,夯实农村水利基础。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力争做到自来水入户全覆盖。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张武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

  2.加大农村D级危房改造。按照“经济实用、自愿自主、全面消除”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D级危房改造项目,采取以改造为主、改造和新建相结合的办法,彻底消除农村D级危房,全面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统一修饰居民点建筑外墙,动员改房建房农户“改厨、改厕、改圈”,配套完善功能设施,提高环境卫生保洁意识,减少垃圾乱堆、乱扔、乱存行为。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

  3.实施农村污水无害处理。各乡镇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科学规划、梯次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镇区范围的生活污水原则采用技术先进、成熟稳定、经济适用的处理工艺,建设一体化的小型污水处理厂(站),进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西洞等有条件的城市周边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统一接入城市排污管网,果园、总寨、上坝等城郊6乡镇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建成投用,其余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力争2019年前建成投用。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4.积极推动实施厕所革命。加快农村厕所改造步伐,对连片居住点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使用下水道水冲式厕所;对一般村庄重点推荐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厕所。按照合理规划、增加布点、方便群众的要求,在城乡接合部新建一批免费公厕,加大对公厕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力度,完善标识标牌,做到水电畅通,无积灰污渍、无垃圾异味、无蚊虫蝇蛆。公厕免费开放率达100%,设施完好率达100%。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祥

  责任单位:各乡镇、区住建局

  (六)集中治理重点区域

  1.提升旅游景区环境质量。加强景区景点环卫设施建设,配套完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提升景区环卫服务质量。开展景区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强化景区内商户摊位、餐饮小吃等垃圾多产区域管理。在全区星级宾馆饭店中组织开展创建绿色旅游饭店活动,推进星级宾馆饭店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实施乡村旅游“四改一整”工程(对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户实施改厨、改厕、改圈、改房、整理院落),着力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在各景区景点通过导游、讲解员、标志标语等方式传播文明旅游常识,引导游客注重旅游环境保护,提升文明旅游意识。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2.治理园区企业环境卫生。组织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洞滩光电示范园区、总寨工业园区和“十大农业产业园”等园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做到园内无垃圾。积极开展各类企业环境卫生大整治,全面清理企业院内外杂物废料、杂草垃圾等,修补破损路面,清洁粉饰墙面,种草植花补绿,做到卫生设施齐全,厂区环境整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以清洁生产为重点,促进工业废物及废水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循环利用,严禁直接排放、违规排放和违规处置。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乔天举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各乡镇

  3.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垃圾。严格落实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统一工地外墙围挡,规范设置公益广告,做到施工物品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垃圾杂物清理及时。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目标措施和“三个必须”防治要求,集中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及周边环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加盖防尘网、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和硬化路面及出入口,做到车辆不带泥上路。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整治道路沿线及场站卫生。加大国、省道,高速公路,区、乡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杂物,清理公路沿线小广告,不断提升对外形象。进一步落实公路巡查制度,杜绝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设障碍、打场晒粮、放养牲畜、焚烧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高铁站、汽车站、火车站、物流中心等区域的垃圾清理和设施维护,提升服务功能和环境卫生水平。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乔天举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各乡镇

  5.清理河道河堤河岸垃圾。结合“河长制”管理制度落实,对全区范围内的河流沟道、沿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整治,对河道垃圾及漂浮物进行集中清理,美化河道环境。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日常管理维护措施,定期对辖区内河堤护岸、污水垃圾进行巡查,严肃查处取土采砂、损毁河堤、偷排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北大河清洁行动,组织机关干部对河道河堤河岸垃圾进行定期清理,确保河道畅、河床清、河岸美。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张武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爱卫办、各乡镇

  6.优化美化学校医院环境。建立校园内外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机制,做到设施规范美观、教室窗明几净、宿舍整齐干净、食堂安全卫生、厕所无异味污垢、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校园周边无摆摊设点。把环境卫生意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带动家庭及社会风气不断向好。全面清扫医院垃圾死角,强化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严格落实卫生保洁和消毒制度,提升医院环境健康水平。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郭秀荣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局

  (七)动员全民广泛参与

  1.提升城乡居民素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参与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会团体的支撑作用,制定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促进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持续深入开展“美丽家园•道德乡村”创建活动,以道德讲堂为主阵地,通过唱、讲、诵、谈、演等形式,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文明新风,提升居民道德素质。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刘金香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配合单位:区爱卫办、各乡镇、各社区

  2.动员全民广泛参与。开展全民参与“十大行动”,定期开展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扫除活动,将城区路段进行合理划分,由市、区机关单位进行认领,每周五下午进行义务清洁。切实发挥工青妇及志愿组织作用,培育志愿服务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活动。督促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按区域清扫保洁门前、路面卫生,文明倾倒垃圾。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通过媒体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人人都是环卫工、个个参与大扫除”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刘金香,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裴青山

  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宣传部、区爱卫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工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社区、相关部门

  3.强化日常监督监管。坚持一手抓持续治理,一手抓日常监管,住建、执法、工商、公安、环保、食药等部门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做到治脏不留死角、治乱不留情面、治差不留隐患。在各重要节点区域建立环境卫生监督员队伍,全区域、全天候开展巡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久拖不改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退休干部、优秀党员的督促监督作用,建立公众举报平台,不断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推动全域无垃圾治理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领导: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祥,区委常委杨界德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区住建局

  4.探索完善长效机制。创新投入机制,注重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资金PPP合作等模式,参与环卫保洁、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建设运营。2017年底前制定城区环卫一体化、污水处理、污泥处理、中水回用PPP项目方案,力争2018年启动实施社会化运作机制。具备条件的乡镇也要探索保洁或收运外包,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治理。同时,探索建立相关政策、日常管理和经费投入保障等长效机制,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王立明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三治一建两转变”工作思路(“三治”即治脏、治乱、治污,“一建”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两转变”即转变农村居民生活习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从最关键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抓重点区域,抓重点地段,抓重点部位,以局部带动整体强化整治,以巩固提升推进长效机制建立,促进农村环境面貌和人居条件彻底改观。

二、主要任务

  1.以“治脏”为重点,不断改善农村整体面貌

  以全面提升农村环境整体档次和品味为主线,深入推进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破行动。各乡镇要根据区位特点、人文环境、民族特色、历史沉淀,合理确定村庄和居民点整治风格;统一改造粉刷门墙院落,达到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五化”目标要求。全面落实村庄院落、卫生保洁、房前屋后“三包”制度,广泛开展农户庭院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国道、省道和县、乡、村道路两侧垃圾,加大道路沿线植树造林力度,切实提高绿化覆盖率。结合“河长制”制度落实,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日常管理维护措施,清理河道水系垃圾,治理河道水系乱排乱放、倾倒垃圾。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委农办、区农牧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

  2.以“治乱”为抓手,持续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尽快修编评审剩余9个乡镇集镇村庄规划。加强对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驻乡(镇)单位的综合治理;严禁各类车辆乱停、乱放。对校园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室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加快十大市场建设进度,加强专业市场管理,全面整治农村乱搭建、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设摊点、乱挂广告牌匾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工商局、区农牧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3.以“治污”为突破,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推行农业废弃物循环化利用,引进农村秸秆深加工项目,推广秸秆尾菜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积极动员农户“改院、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力争卫生厕所普及率三年内达到85%。2018年,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座垃圾收集站、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每个居民点至少配备1个垃圾斗,每户门前配备1个垃圾桶。各乡镇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梯次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实现各乡镇集镇周边污水管网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农牧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委农办、区农发办

  4.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促进环境整治常态长效

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党员群众,在全区范围内经常性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完善乡村垃圾收集处理网络体系,按照“户收集、组集中、村清运、定点处理”的要求,由各乡镇组织保洁人员定期开展卫生保洁。各乡镇要全面建立落实环境卫生逐级检查评比机制,落实“周检查、月评比、季通报”的检查评比模式,细化评比内容,量化评比标准,公开评比结果,自下而上定期组织开展评比检查,逐级挂旗公开公示。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爱卫办、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住建局

  5.以转变生活习惯为核心,着力提升农村居民素质

  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促进文明卫生意识养成。各乡镇和村组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将群众作为环境整治的主体,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组织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利用“三会一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户主会议,大力推行“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规范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和处置行为。积极推行“三长联治、五户联管”制度,对辖区内生产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对各种生活陋习进行监督。同时,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以良好校风和家风带动社会风气转变。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广电局、区文明办、区爱卫办

  6.以转变生产方式为引领,助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结合建设全省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不断壮大蔬菜、制种、草畜三大主导产业和优化林果、水产养殖、休闲观光三大特色产业为支撑的“3 3”农业产业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生态观光、休闲农业项目,进一步加快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激发农村活力。按照“五化”标准,合理规划集中养殖小区,切实从一家一户的分散养殖向规模养殖小区转变。2019年底,农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

  配合单位: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旅游局

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城区环卫保洁专项行动,实现道路清洁无垃圾、背街小巷无死角、小区楼院无盲区、垃圾收运无污染、公厕干净无异味,城市清扫保洁及时率达100%,垃圾收运及时率达100%,城市清洁水平大幅提升,环卫保洁机制更加健全,环卫作业全面实现机械化、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环卫保洁水平

  1.加大城区环卫保洁力度。加大干支道路、广场绿地、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力度,提高清扫保洁频次,实现路面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果皮箱(垃圾箱)净、树穴净。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各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2.加快推进环卫一体化改革。加快环卫一体化改革进程,探索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城区环卫保洁和园林绿化工作,切实提高环卫保洁作业水平。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社区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3.增加环卫保洁设施设备。增加清(洗)扫作业车、电动小型垃圾收集车和小型垃圾中转站。城区主干道路和能展开机扫作业的路面全部实行机扫机保洁。垃圾收集进单位、进楼院,门店垃圾定时上门收集。对现有破旧垃圾斗、果皮箱、三轮车等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提升环卫设施档次水平。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社区办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4.加强绿化带环境卫生管理。对道路绿化带、绿地、街心花园、树穴等进一步细化清扫保洁责任。绿化带清扫保洁同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统一作业标准、统一作业时间,实现保洁与管护同步。

  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各社区、区物管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提升住宅小区、小街小巷保洁作业质量

  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和小街小巷环卫管理制度,确保非物业小区每日清扫保洁10小时以上,垃圾实行巡回收集;城区中心区域小街小巷道路每天清扫保洁作业不少于16小时,其他背街小巷道路每天清扫保洁作业不少于12小时。

  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各社区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提升公厕管理服务质量

  1.严格管理服务标准。免费开放公厕按照“六净七无一好三勤”标准,即:地面净、隔板净、门窗净、蹲台净、便池净、周围环境净,无臭味、内外墙壁无乱写乱画和粪迹、无蝇蛆、顶棚无灰网、粪池尿池无渗漏、尿池无尿碱、下水管道无堵塞,标识明显,各项设施完好,勤打扫、勤冲洗、勤撒药。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2.提高公厕管理水平。城区中心区域公厕,每厕安排厕管员2人,实行两班倒,其余公厕均安排1人管理。公厕夏季开放时间为早晨6点至晚上12点,冬季开放时间为每天早晨7点至晚上11点。繁华地段、商业街区做到24小时开放。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3.继续增加免费开放公厕数量。城区现有免费开放公厕124座,2018年新建5座以上水冲式公厕,购置环保移动公厕6座,以方便市民如厕需要。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8年9月

  (四)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水平

  1.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实现垃圾处理的源头减量。制定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城市居民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2017年12月前制定《肃州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年4月开始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和乡镇居民小区推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2020年全面推行。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食药局、区社区办、各乡镇、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2019年并长期坚持

  2.提升改造3座简易垃圾中转站。通过维修改造,确保设施设备完好运行,保证老城区四大街和美食街等繁华地段、商业街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小型收集车能及时清收转运到垃圾中转站。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

  3.加快推进垃圾转运站建设。力争完成2017年计划建设的3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和1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工作。2018年—2020年计划在城区再建10座—15座小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2020年9月

  4.提高城区垃圾收集作业及时率。加强对现有垃圾收集清运车辆的管理,教育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按规定的片区、线路、收集点收集转运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12月

  5.做好城郊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工作。严格按城郊6乡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合同条款和检查考核标准,督促服务公司及时收集转运垃圾,做到生活垃圾随有随清。

  责任单位:区委农办、城郊6乡镇、区环卫局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整治占道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用路于民、还路于民、入室经营”的要求,以老城区鼓楼为中心的四条大街和以新城区市政大厦为中心的主干道路为重点,对城区挤占人行道的各类占道经营行为实施专项整治,解决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交通安全、妨碍出行和市容市貌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两个中心区域主要街道的面貌得到较大改观,城市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整治时间

  整治城区占道经营专项行动工作从2017年9月20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整治要求:对以鼓楼为中心的四条大街、新城区主干道路、商业购物中心及校园周边等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规范和整治,选定适宜地点和区域增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做到按规定地点停放和规范管理,杜绝机动车、非机动车随意侵占人行道等违停行为。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在四大街重要地段和校园周边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安装标识标牌,依法拖曳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的非机动车。区交警大队负责划定机动车停放区域,依法查处违规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和私自侵占停车泊位的行为。

  (二)整治商品摩托车、电动车占道销售

  整治要求:对西环南北路、南环西路等处店外占道摆放和出售电动车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做到全部入室经营,从严查处占道摆放、出售、安装行为,并将违规行为计入工商等征信体系。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向各经营商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加强日常巡查,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区商务局负责推进西环南路等处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搬迁入园工作;区工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行为,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场所进行整改,对违规行为实施个人工商信誉惩戒;区质监局负责查处未进入产品目录商品和违反商品安全质量行为;社区办指导相关社区做好宣传引导和协助工作。

  (三)整治占道摆摊、加工、修理、洗车、堆放

  整治要求:对园林路、环城路、建设东路、雄关路等老城区环城路以内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新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沿街门店超出门窗设摊经营、堆放物料、流动摊点、占道加工、占道修理、占道洗车等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做到有堆放搭设行为的一律清理拆除,有经营门店或具备经营条件的必须入室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经营要求的关门歇业,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从重处罚并取缔,督促流动摆摊设点的租赁门店入室经营,确有困难的疏导至临时交易点或适宜摆摊的地段、小区楼院经营。

  责任分工:区执法局负责对严管街道超出门窗设摊经营、堆放物品、搭设帐篷、流动摆摊设点和占道堆放物料、加工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罚。区工商局负责督促沿街商业门店、商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场所的责令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关门歇业;区商务局负责对彩虹桥等商贸市场超出门窗设摊经营、堆放物料和占道加工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区住建局负责对占道洗车、洗车店外排污、私自安装停车锁的行为进行查处;区食药局负责对食品和饮食服务门店占道加工、销售、食品安全和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规范和取缔;区交警大队负责对机动车占用道路、占用停车泊位售卖行为进行清理;社区办指导相关社区负责对管辖区域内街道两侧门店超出门窗设摊经营、堆放物品、流动摆摊设点等进行清理、整治,负责疏导、安置流动摊点进小区、楼院经营。

整治马路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还路于民”的原则,对城区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马路市场商户到蔬菜市场、门店、早市经营,彻底解决影响市容市貌的“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管理规范、卫生整洁、道路畅通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重点

  1.对城区金泉南路、北新街、苜场沟、铁人路南段欣露园东门对面等4个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入市、入店经营。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执法局、区社区办、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相关社区

  2.协调监督各蔬菜市场在制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做好商户的入驻工作。同时,督促在建的辰润苑、有恒巷等4个蔬菜市场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入运营。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加快3个农民自产自销早市建设,金水湾小区西门对面早市由区商务局负责,营门路南端交龙腾路十字南、北新街路26号楼西侧两个早市由区住建局负责,9月24日前完成场地平整,达到商户入驻条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4.做好3个农民自产自销早市的管理,早市,夏季9点、冬季10点以前必须关闭,关闭后自产自销农户可到蔬菜市场划定的自产区销售。

  责任单位:区社区办、相关社区、区商务局

物业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使物业服务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物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居民满意度显著提升,推动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到2020年底,新建小区100%实行物业管理,城区物业覆盖率达85%以上;符合条件的小区楼院100%成立业主委员会;创建标准化物业管理示范小区10个,创建优秀物业企业10个,创建精品小区楼院达60%以上。

二、主要内容

  1.治理楼院小区“脏乱差”。督促各物业企业履行服务承诺,配齐固定保洁员队伍,每天定时开展小区楼院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设立固定封闭式垃圾收集点,定时清运楼院小区垃圾。组织物业公司、自管组织和居民开展楼院卫生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楼院、楼道杂物及“小广告”等;持续开展小区卫生死角清理等工作,对车棚、地下室等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治理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行为,彻底整治“脏乱差”。

  责任单位:区物管局、区社区办、各社区、各物业企业、各楼院小区自管组织

  2.治理楼院小区乱搭建。对各楼院小区居民占用公共空间进行私搭乱建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物业管理小区由各物业企业负责,自管小区、散居楼院由各社区负责指导自管组织,动员居民限期自觉拆除违法建筑及私搭乱建物体。对限期不拆除的,组织力量进行清理拆除,对私搭乱建、乱圈乱占破坏小区绿化和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从严处罚。同时,严禁在居民楼顶、屋顶建鸟笼、鸡圈、狗舍、猫舍及饲养动物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各社区、区执法局、区物管局、各物业企业、各楼院小区自管组织

  3.治理物业服务标准低。加紧研究出台《物业管理办法》《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物业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办法》《物业企业规范化考核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质量标准管理。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多层级监管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监督职能,督促物业企业配齐人员、统一着装,完善设施、维护设备,遵守合同、规范运行,同时动员广大居民及时缴纳物业费。

  责任单位:区物管局、区社区办、各社区、各物业企业、各楼院小区自管组织

  4.治理物业监管不到位。继续深入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年”行动,按照《物业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发挥物业管理部门、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等的监督作用,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全力督促其履行职责、兑现承诺。进一步理顺价格管理体制,妥善解决物业、停车、暖气、供排水等费用收缴方面的矛盾,严肃整治乱收费问题。同时,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和信用等级评价机制,根据考评标准落实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区物管局、区社区办、区发改局

  5.创建精品楼院小区。把楼院精品创建与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同步推进,与全域无垃圾行动有效对接,与精神文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将美化、绿化、亮化、净化等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向楼院延伸、向单元楼道延伸、向家庭延伸。到2017年底,每个社区建成2个以上各具特色的精品楼院,基本实现所有小区楼院无垃圾。从2018年起,每年按20%递增,到2020年精品楼院创建数达60%以上,力争实现所有小区楼院绿、美、净、亮,小区楼院整洁有序、面貌焕然一新。

  责任单位:区社区办、各社区、各物业企业、各楼院小区自管组织

集中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各类隐患得到排除,妨碍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二、整治时间

  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从2017年9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车辆违法停放、行人横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不按照信号灯和标线行驶、违法越线调头、超员超速、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飙车”和随意改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渣土车、搅拌车等大型工程车辆不按规定进入城区、沿路抛洒装载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违规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大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七)商户占道经营、侵占停车泊位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具体任务

  (一)开展城区交通拥堵整治

  1.加强城区交通指挥疏导。采取增加固定岗点、增强巡逻密度、安排专人交通指挥等措施,全面加强交通繁忙路段、施工路段、校园周边等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及通行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2.严厉查处交通违法。一是纠正行人违法穿行道路,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采取白天整治与晚间巡逻管控、设点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三是全面治理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维护完善现有交通基础设施

  对市区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道路标线、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和完善,确保现有道路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运转正常,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格有效。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随时发现,随时修复

  (三)加强智能交通建设

  紧跟城市建设进度和交通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新老城区及国省道交通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计划2018年10月前完成

  (四)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全面整治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占道经营行为,还路于民。

  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五)开展出租车、公交车整治

  1.对出租车、公交车随意停靠、肆意变道调头、强超强会等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对出租车车体污浊、车内环境脏乱、影响城市形象的现象进行整治,定期开展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培训,不断提高驾驶员的道德素养和守法意识。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六)加强物流行业管理

  督促星辰物流、鹿富物流等物流企业逐步搬迁,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督促大型商场、市场等落实大型配送车辆日间禁行规定;督促物流企业及快递公司落实《肃州区三轮车管理办法》及大型配送车辆日间禁行的规定。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七)治理环卫保洁车辆作业造成交通拥堵的问题

  对城区各垃圾收集点布点进行合理规划调整,避免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在早、中、晚交通高峰时段作业。

  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完成时限:9月30日前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意识。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九)开展示范道路、街区创建活动

  将团结路、盘旋路等5条城市道路以及钟鼓楼周边四条大街、邮电街、尚武街等10条街道列为“严管示范道路”和“严管示范街区”,实施交通违法“零容忍”管理模式,积极打造严管示范路。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十)加大车辆源头管理力度

  严厉查处销售拼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行为,对非法组装、拼装、电动车等《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未列入车辆的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全民参与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努力建设社会文明、环境整洁、欣欣向荣的幸福美丽新肃州。

二、工作内容

  把每周星期五“环境卫生整治日”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集中力量开展“十大共建行动”,动员全体市民及社会各个阶层积极参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

三、工作重点

  1.全面宣传动员行动。①在电视、报刊、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设置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专栏。②在人流密集场所设立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宣传牌、散发宣传单、制作公益广告等。③各乡镇、各社区深入村组、城市居民楼院开展宣传。组织开展“淘汰塑料袋”“清理废农膜”等专项行动。④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曝光栏目。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社区、各部门

  2.干部集中整治行动。①对城市各主干道路、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进行责任划分,配套严格的督查考核和绩效问责办法。②每周五组织市属部门和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每月公布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情况。③各乡镇每周五组织机关干部下村入组,分片分块对重点部位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各单位每月一次到所包抓的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④各机关事业单位组织专题会议,专门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责任单位:区爱卫办、机关工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社区、各部门

  3.志愿服务共建行动。①扎实组织开展“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全区团员青年及广大志愿者在每月最后一个周末集中整治城区重点路段、重要区域的环境卫生。②将全域无垃圾融入各类大型公益活动当中。③利用重要节假日,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密集性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团区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社区、各部门

  4.小手大手携手行动。①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爱护卫生、从我做起”主题活动,每周五组织教师和学生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整治。②各中小学校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向在校学生和家长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社会文明礼仪。③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学校里互相监督不乱扔垃圾,在社会中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治理、监督不良行为,在家庭中主动帮助父母打扫卫生。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中小学校

  5.军民鱼水共建行动。①深入开展军民双拥共建活动,动员各驻肃部队广大官兵每周五集中清理营区及驻地周边环境卫生。②协调动员驻肃部队每月帮助驻地所在乡镇、社区清理垃圾一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配合单位:区武装部、各相关乡镇、社区

  6.企业商户助力行动。①动员各企业每周五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每月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②沿街门店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③鼓励各大超市配发布袋、提篮,减少使用塑料包装。④由区工商局和各社区负责,专门制定沿街商户环境卫生评价机制,力争沿街商户门店环境卫生优良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各社区

  7.巾帼先行净化行动。①深入开展“美化家园、巾帼先行”主题活动,成立妇女宣传小分队,逐户逐院开展宣传教育。②将每个星期六作为家庭卫生大扫除时间,动员广大妇女群众清洁居室,整理院落。③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周检查”“月评比”制度,并向城市楼院小区延伸。

  责任单位:区妇联

  配合单位:各乡镇、各社区

  8.小区楼院提升行动。①深入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清理小区楼院内部及楼道的垃圾杂物。②组织开展“精品楼院”创建工作,由物业管理局牵头、各社区负责、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力争2020年精品楼院达60%以上。③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顿提升行动,到2020年创建标准化物业管理示范小区10个,创建优秀物业企业10个。

  责任单位:区物业管理局

  配合单位:社区办、各社区

  9.旅游景点美化行动。①由职能部门组织、管理企业参与,每周五对景点景区内部和周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②督促各宾馆、饭店每周五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③组织各寺庙、教堂、清真寺等宗教场所,每周五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民宗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乡镇、社区

  10.交通站点整治行动。①督促汽车站、高铁站、火车站等交通运输企业,每周五组织职工对站内及车站所属区域内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②在各公交站点、公交车辆制作张贴宣传广告,对各站台、站牌、车辆进行集中清洗整治。③每周五对各出租车行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爱卫办

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宣传方案

一、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进展成效,深入宣传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社会反响。

二、宣传安排

  (一)报纸宣传

  1.在启动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不同阶段,分行业、分区域策划一批有亮点、有特色的选题,对全区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宣传。

  2.主动邀请《甘肃日报》《酒泉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记者对我区改善城乡面貌特别是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进行采访报道。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二)广播电视宣传

  1.及时跟进报道全区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动态新闻,反映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

  2.开设“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专栏,全面宣传我区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决策部署、具体措施、工作成效、特色亮点,跟踪宣传全区“十大共建行动”的进展情况。

  3.开设“一把手上电视”专题,以访谈的形式全面反映各部门、单位在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中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今后的工作重点。

  4.在“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专栏中专门开辟舆论监督“曝光台”,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反映不够迅速,整治效果不够明显的单位部门进行曝光,同时,对城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以及农村秸秆焚烧、乱倒垃圾等现象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

  (三)网络宣传

  全区各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要设置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宣传标语,开设“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专栏,及时转发省市区主要新闻媒体的重要报道、社论评论和综述文章。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区政府信息中心、区市民服务中心等各相关单位

  (四)社会宣传

  各乡镇、社区、部门在人员密集区域和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板报、专栏等载体,全面宣传开展全域无垃圾治理行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把省市区委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传递到广大基层一线干部群众之中。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社区、各部门

 

 

 

责任编辑:赵谨
关于我们
招聘信息
服务条款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办公
CopyRight 2010-2025 www.chinajiuqua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酒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备案号:陇ICP备11000709号-1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号:62120220005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