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酒泉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核心任务,通过创新构建“智能预警+联合惩戒+社会共治”三位一体监管体系,不断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2024年以来,累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42.9万元,行政罚款225.56万元,暂停或解除145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推动医保基金监管从传统“人防”向现代“智防”转变,切实守好群众救命钱。
智慧监管,打造全天候“智能哨兵”。依托国家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服务项目,酒泉市构建了“负面清单+智能监管”体系,将438项违规问题清单嵌入智能审核系统,充分利用智能审核监管子系统,实时监控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同时,推动事前提醒功能应用,对全市开展住院服务的111家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至2024年的住院全量数据进行智能审核,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7.18万元。2024年下半年,国家医保局部署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酒泉市同步推进省医保局药品比价系统深度应用,完成1433家医药机构追溯码接入工作,实现了药品耗材“一物一码”全程可溯。
专项整治,形成高压监管态势。建立医保、卫健、公安等五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等专项行动,实现了全市1093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实施“飞行检查+数据建模”组合监管,核查异常数据7369条,精准锁定违规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等新型骗保行为,追缴违规资金617.3万元。严格落实国家药品集采政策,累计落地9批次779种集采药品,为群众节省医药费用18.5亿元,直接惠及患者20余万人次。
制度创新,构建社会共治格局。配备专(兼)职医保工作人员,搭建起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事前与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同步、事中案件移送与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同步、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行刑衔接同步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监管合力。修订出台《关于推进酒泉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酒泉市医疗保障局推行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酒泉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网格化+监督员”立体监管网络,选聘120名社会监督员并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加大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力度。酒泉市创作的警示教育片《谎言付出的代价》被省医保局选送至国家医保局,创作的宣传画《盗刷空刷 冒名犯法》入选国家医保局2024年度打击医保欺诈骗保宣传画征集作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