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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议”汇聚民主法治“大能量” 酒泉市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联系网络
时间:2025-06-19 09:37:34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36 作者:酒泉融媒记者周爱玲 通讯员刘 芳

近年来,酒泉市认真履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全域覆盖、专业赋能、融合发展”为主线,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联系网络。至目前,累计为省级立法提出建议500条,推动32项“金点子”转化为国家级、省级立法条款,把“小建议”汇聚成法治建设“大能量”,为地方治理现代化注入澎湃动力。

酒泉市打破传统建站模式,在7县市区32个乡镇街道搭建“1+N”立体网络,以司法所为主站,在产业集聚区、立法重点领域、少数民族乡设立二级联系点,形成“市+县+乡+企”四级联动格局。肃州区银达镇联络员蹲田埂、趴炕头,收集废旧农膜回收建议,“加强废旧农膜回收政策宣传、增加回收网点数量”等带着泥土气息的建议写进《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在园区联络站,收集企业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新能源产业发展等立法建议,推动形成玉门油田工业文化遗产保护、户外运动管理、新能源产业保护与开发利用等一批具有特色的地方立法。此外,还通过“田间课堂”“车间议事会”等特色载体,将立法触角延伸到戈壁牧场、工业园区等处。

制定完善立法联系点建设、联络员管理等核心制度,建立“五有”建设标准和“八步工作法”,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迈进。建立“接收部署—分层征集—论证报送—跟踪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民意采集精准、转化高效。综合运用“线上+线下+行业”征集方式,实现不同群体全覆盖。2019年以来,全市通过“八步工作法”向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报送立法建议205条,其中47条被《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法规采纳,实现了“民意收集有深度、群众参与有力度”的目标,为省级立法提供了饱含“基层智慧”的源头活水。

牢牢把握“立法建议原汁原味收集、立法要规范符合群众期待”要求,全程把控转化质量。建立三级审核机制,确保诉求既反映民生痛点,又符合上位法框架。针对《甘肃省草原条例》宣传难题,梳理条例中与牧民、草原使用者、经营者相关的10个条款,同步设计“如何利用草原提高生产能力”“破坏草原行为有哪些”等接地气的问题清单。立法联络员收集的“禁止向草原排放工业废水”“加强草原监测,适时转为轮牧区域”等建议中的2条被纳入条例修订,切实从群众意见箱找到了立法金点子。

据了解,五年间,酒泉市提出的“多种方式宣传代表履职典型事迹”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为基层代表更好发挥作用、反映基层群众心声筑牢了法律根基。“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案例机制”建议被国务院采纳并写入《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有力推动了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玉门油田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电动自行车管理等特色立法成果,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了“酒泉样本”。

下一步,酒泉市将持续深化品牌建设,拓展立法联系点服务功能,推动更多“基层智慧”转化为法治力量,以高质量立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妥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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