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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一期一阶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酒泉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07月31日    来源:酒泉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规定,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甘肃低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一期一阶段建设项目位于金塔县西坝镇西北约29km处,项目属环保工程,总规划低放废物处置容量100万立方米,一期一阶段建设处置容量4万立方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j145XQPJ6jTIgRdZFUCIQ
  提取码:3ait
  2.纸质版报告书查阅途径:联系建设单位。
  三、征求意见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zJuBkiQurYRjt0MViYbCw
  提取码:4j3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起止日期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7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乙1号
  联系人:王杰
  联系电话:15010960691
  E-mail:wjie106@163.com
  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