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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酒泉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2月21日    来源:酒泉日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4月8日至7月2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了巡察。2021年9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的问题。一是建立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领学,加强理论学习督促检查和审学考核,把理论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学与在线学、组织学与自己学相结合,实行领导干部领学制度,采取支部会议(队务会议)专题学、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系统学的形式,督促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局党组和党总支组织的集中理论学习。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先后6次召开支部会议和队务会议、4次召开党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列入支委会议和党员大会进行学习,由班子成员领学并解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党总支每周一次的党史知识小测验24期,行政处罚知识小测验12期;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在线教育,完成规定课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参加智慧普法在线学习活动,累计完成学习积分并参加考试。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书记、队长对理论学习计划进行专门安排,对支部委员、副队长的学习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平台的学习积分和共驻共建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对全体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和法制教育在线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要求班子成员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述职评议考核中。五是开展研讨交流。2021年11月15日,组织执法队班子成员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开展第四季度学习研讨交流活动;2021年12月1日,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开展了2021年度下半年学习研讨交流活动,全文传达、重点解读,先学习后交流,班子成员领学并积极发言,谈思想、谈认识、谈理解。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梳理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职责事项和生态环境责任清单任务,督促执法队各科室、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行使职责,确保在职责范围内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持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二是严格履职尽责。开展了2021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市抽取的42个建设项目和120家工业企业进行检查,对发现的32个生态环境问题全部交办各分局,并督促指导完成整改。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对全市矿山及尾矿库企业、涉ODS企业、机动车销售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交办各分局督促整改。开展全市交叉执法和2021年度下半年化工企业全覆盖检查,对化工企业的建设生产和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每月调度相关情况,夯实化工企业风险防控基础。开展工业企业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在线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实施环保法律法规,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件,罚款总额43.9万元,查处配套办法案件1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4件,查封扣押案件1件,限产停产案件1件,移送拘留案件6件,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4件。四是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举办2021年酒泉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5个代表队获优秀集体荣誉,7名参赛人员获先进个人荣誉。抽调4名执法人员组成代表队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获全省集体二等奖荣誉;抽调3名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督查行动。五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督促金塔县、玉门市、瓜州县3个化工园区聘请化工领域环保专家,长期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查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积极配合筹建酒泉市化工园区智慧环保信息化监管平台,按照“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要求,实现园区、县市分局、市级三级联网,达到时时监管。建立完善重点排污单位“一企一档一册”,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企业遵纪守法行为实行“好中差”分级分类评估和动态调整,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3.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先后两次抽调8名执法人员下沉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3名执法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环境执法检查工作,1名执法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工作,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二是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安全检查。对肃州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城乡核酸检测点、隔离点、高速路口等单位和场所开展了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44人次,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指定医院、隔离点等)374家次,检查污水处理厂(含乡镇污水处理站)90家次,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检查7次,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检查110次、饮用水水源地监测3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助推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协调酒泉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置单位,对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产生的17吨医疗废物进行应急协同处置,解决了酒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涉疫医疗垃圾日产生量超出日处置能力最大负荷的问题。四是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工作。坚持围绕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的原则,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中严格落实正面清单、免罚清单,大力推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企业主动纠错、自我纠错,并于2021年10月更新了全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由队长任组长、副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议事日程。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和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专题召开队务会议,对2021年度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对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措施。制定《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对处置口径库。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预警监测,安排专人对执法工作涉及的工作群、信息公示平台等进行值守,负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信访平台、工作群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领域的预警报告,为舆情分析研判提供基础信息和第一手资料。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持续做好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及时查处环境信访投诉案件699件,并答复投诉人,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环境问题,切实维护政务窗口服务形象。二是继续加强化工企业帮扶指导。安排专人全力配合化工企业,重点对浩海煤化工环保问题整改帮扶工作,帮助企业解决污染物超标排放和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督促企业按时限完成问题整改,以环保问题高标准整改倒逼企业强化管理。三是举办环境执法监管培训班。先后2期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化工园区管委会的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及全市化工企业负责人、环保专干、遴选人员等200余人,进行园区化工行业环境管理及环境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市公安局等7部门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支部会议和全体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切实把握好三个阶段工作,做到会前精心准备、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会中把握主题、深刻剖析自身问题,会后注重整改、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21年11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逐一认领问题,从政治站位、能力素质、担当精神、作风建设等4个方面进行问题查摆和原因分析,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还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领导参加,并提出了指导意见。会后总结了会议召开情况,形成了问题整改台账,并督促完成整改。
  7.关于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制定了执法队工作制度、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队务会议和支部会议议事内容和会议记录,推动重大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即知即改。自巡察组提出该问题后,执法队于去年6月不断规范队务会议和支部会议议事内容和会议记录,把涉及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相关事项列入队务会议研究决策,把涉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相关事项列入支部会议研究决策。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新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执法检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队长主要抓、副队长分工具体抓、党建业务同时抓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结合执法队工作实际和岗位设置,制定队长、副队长、执法人员的廉政风险节点和防控措施,形成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定期开展廉政约谈。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下半年集体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第四季度约谈,通过廉政约谈充分发挥提醒诫勉作用。
  下一步,酒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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