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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解纠纷 情理并重促和谐

金塔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酒泉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来源:酒泉日报

  本报金塔讯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8月,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与前方驾驶电动车同向行驶的梁某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曾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梁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梁某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1.3万余元。因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引发纠纷,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相关材料,了解到梁某身患多种疾病,情绪较为激动,不愿接受调解。承办法官便积极稳定其情绪,就案情及应承担责任对其释法答疑,使其愿意接受调解。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及保险公司到庭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杨雅岚)
  法官说法:发生矛盾纠纷时,双方务必保持理性、包容的态度,协商解决问题。如无法协商解决,要通过法律等正当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让”出平安,避免“抢”出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