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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酒泉日报
作者:年月日
新闻 时间:2022年09月06日 来源:酒泉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规划 规划范围:金塔县红柳洼光电产业园规划面积51.5km2,四至范围为:东至羊井子湾乡羊井子湾村耕地边缘,西至塔寺庙景区,南至泄洪渠,北至金塔镇边沟村耕地边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环评报告书公示:https://pan.baidu.com/s/1G-R3PPPDD9uV9dlybZnwfA 提取码:nmsr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报告编制单位。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涉及园内部及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及有关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网页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G-R3PPPDD9uV9dlybZnwfA 提取码:nmsr。 五、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泓恩 联系电话:15101768619 六、环评单位 编制单位:甘肃启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工 联系电话:18509482068 电子邮箱:549410166@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来访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公众调查表,并提交给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规划实施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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