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03 版:酒泉日报三版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冬日送去执行款 法官上门暖民心

肃州区人民法院清水法庭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酒泉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来源:酒泉日报

  本报肃州讯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清水法庭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原告盛某某,执行到位赔偿款30余万元。由于原告受伤致残行动不便,法庭执行干警亲自将案款支付票据送到盛某某手中。
  2019年12月30日,原告盛某某在肃州区下河清镇某村步行回家时,被被告陈某某驾驶的面包车撞倒致伤。盛某某住院治疗70余天,其伤情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一项七级伤残、两项十级伤残。经审理判决,各项损失合计40余万元,其中肇事车辆所属保险公司赔偿11万元,被告陈某某赔偿30余万元。执行过程中,陈某某在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后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付款。今年11月6日,法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陈某某有银行存款17万余元,遂立即进行网络冻结。
  在法庭执行干警的耐心开导下,陈某某将剩余款项支付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徐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