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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法院:
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酒泉日报
作者:唐苑
新闻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来源:酒泉日报
本报瓜州讯 近日,被告董某对拖欠原告汪某工资的事实当庭承诺,分期偿还原告劳务费,并在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这起由瓜州县人民法院审理调解,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2018年3月,被告董某雇用原告汪某在瓜州县双塔湖风景区干活,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后经双方结算,被告董某从2019年4月至同年11月共欠原告汪某劳务费1.6万元。被告于2020年11月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推诿不付。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履职中发现,被告董某无故拖欠汪某劳动报酬的行为,损害了汪某的合法权益,决定受理该案,并支持当事人起诉。 审理过程中,被告董某对拖欠汪某报酬的事实和金额均无异议,并承诺所欠劳务费一定按期履行完毕。 承办法官表示,部分务工人员对法律规定的劳务报酬给付义务知晓度较低,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往往处于劣势低位。在此案中,通过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审理调解,共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 (唐 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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